近年来,百色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能动复议”和主动作为,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新路子,创新“五四三二一”工作法,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府院共建合力化解“官民矛盾”,努力打造行政争议调解“百色样本”,让边疆民族地区法治名片更“闪亮”。2021年7月调解中心成立至今,全市共调解和解行政争议458件,其中2022年行政复议调解和解率为37.1%,位居广西全区第一。2022年全市行政复议后被诉率24.42%,比上年40.38%同比下降15.96%,行政应诉案件比上年同比下降 33%,全市行政复议后败诉率为11.1%,诉源治理成效明显,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目前,已接待广西高院、深圳市、无锡市、贵港市等区内外各级有关单位约30批次200余人到中心参观学习。
以“五个突出”,高站位谋划行政争议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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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全面铺开”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高站位谋划、高标准推动、高质量落实。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优势,统筹调度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运用各种手段,突出党委领导,突出政府主导,突出法院引导,突出部门协同,突出社会参与。2021年,百色司法、法院两家尝试出台方案成立市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2022年,以全面依法治市办名义发文12个县(市区);2023年,出台全面深化实施方案,启动“5+6+X”大联动调解模式,逐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融合、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格局,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平安百色考评体系,推动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以“四项结合”,高要求保障调解工作深度融合
立足百色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相结合,与标准化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高质量发展相结合,采取因案制宜,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融入行政争议调解工作,将行政争议调解工作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融合起来,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深度融合,做到有机统一、相互促进。
以“三专配套”,高标准打造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一是搭建专门平台。百色市专门将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设在市、县两级司法局,对于发挥好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巩固深化行政复议改革成果、提高化解行政争议能力、突出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意义重大。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命名,统一搭建协调议事平台,不但不局限于固定场所,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能动性,设置涉企绿色通道,组建“流动复议庭”和“巡回调解庭”,深入田间地头服务群众,深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服务企业。二是建立专业制度。与市中院共同研究出台《百色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工作规则(试行)》,强化与法院及各个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行政争议快速响应化解机制,加强行政争议风险研判预测,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争议调解机制衔接,使相关工作有章可循,确保调解中心的规范运行。三是组建专家队伍。建立由法院行政庭法官和政府复议办骨干组成的“速调团队”,实行简案快调,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名册,选优配强调解队伍力量,对疑难复杂案件,成立调解专班,采取“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团队”形式推动调解工作。
以“两线发力”,高效能推进多元协调处理机制
结合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各自的优、劣势特点,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条线为主,吸纳诉前、复议前的源头争议,将调解中心建成行政争议化解的“集散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灵活便捷、费用低廉、效果更佳的争议解决方式。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各自程序中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风险评估,引导涉案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自愿选择将争议移送调解中心调解。中心在受理调解申请后,及时协调纠纷所涉机关落实专人参与调解,与案件相关的其他单位积极配合。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或行政复议机关及时制作调解书、和解书或裁定书;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判或复议决定。通过发挥人民、行政、法院调解的“三调”合力,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切实将行政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以“一个中心”,高质量推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缓和“官民”矛盾作为主要目标,努力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百色两级司法行政单位依托该平台实质性化解了一大批涉环境保护、文化旅游的行政处罚和水域养殖、库区移民的拆迁补偿等行政争议,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陶金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