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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26-014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6 年 5 月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芳华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附: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赵芳华,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金融专业。2003 年 7 月至 2011年 11 月,先后任职卧龙电气运营管理部、卧龙地产董事会办公室、卧龙电气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 年 1 月至 2021 年 6 月,先后担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代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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